后来,人们便一直使用这种用竹丝作灯丝的灯泡。几十年后,又对它进行了改进,即用钨丝作灯丝,并在灯泡内充入惰性气体氮或氩。如此,灯泡的寿命又延长了许多。
这看上去像是一个标准的励志故事。但是事实往往让人大跌眼镜。
陆诞由衷喜欢异世界教科书上让人感动的发明故事,然而历史就是历史,如何粉饰也改变不了历史的原貌,就好像女人如何化妆也掩盖不了脸上的粉刺与黑头一样。将功劳归功于爱迪生一人,其他为此付出过努力的人岂不是被扫入历史尘埃中,永世被后人遗忘?
努力过的人,就该被尊重,无论结果如何!
陆诞查找了手头上所有的资料,在一本杂志上他找到了真相。
爱迪生研究灯泡始于异世界历1875年,而在1874年异世界的加拿大过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,在玻璃泡中充入氮气,以通电的碳杆发光,二人没足够资金完善他们的发明,便把专利卖给了爱迪生。
只是如此,陆诞倒不会说什么,在异世界1854年一个叫亨利戈培尔的人用一根炭化竹丝放在真空玻璃瓶通电发光400小时,以陆诞的认知,这才是电灯泡的发明人,就因为没及时申请专利,才被爱迪生摘了葡萄。
是异世界教科书太小了?还是编辑教科书的人本就是胡编滥造?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千千万万孩童上,影响发育期少年们的思想价值观?亦或是所谓的三人成虎?一件模棱两可的事,说的人多了,它就成了真的?